北宋官員俸祿之優(yōu)厚,在中國歷代王朝中屈指可數(shù)。趙匡胤“搶”到江山后,就十分關心“公務員”的工資和福利待遇,并頒布了“公務員工資待遇等級和標準”。即使用今天眼光看,北宋公務員的工資待遇依然非常誘人。更意外的是,從宋太祖到宋徽宗,公務員的工資一直不斷增加,結果還是“養(yǎng)”出了像蔡京、高俅等一批遺臭萬年的大貪官。 據(jù)《宋史·職官志》記載,宰相、樞密使一級的官員,每月俸錢三百貫,春、冬服各綾二十匹、絹三十匹、綿百兩,祿粟月一百石。也就是說,按當時收入計算,北宋的總理每年僅工資一項就是一個中產之家年收入總和的30倍;地方州縣一級的公務員待遇也不低,大縣(萬戶以上)縣令每月二十貫,小縣縣令每月十二貫,祿粟每月五至三石。正俸之外,還有各種補貼,如茶、酒、廚料、薪、炭、鹽諸物以及喂馬的草料、隨身差役的衣糧,等等。發(fā)那么多錢物給官員,目的就是:“廩祿之制,宜從優(yōu)異,庶幾豐泰,責之廉隅。”宋太宗的意思就是“祿厚了人就會自重,貪污受賄的就少了?!边@真是典型的一廂情愿,以為多花錢就能夠“買”到朗朗乾坤和無貪世界。翻翻《宋史》以及反映北宋政治生態(tài)的典籍就清楚,北宋“高薪”不僅沒有養(yǎng)出“廉官”,反而最終因高官的貪污腐敗導致內戰(zhàn)不斷、外族入侵, 連兩個皇帝都做了別人的俘虜。 相對北宋采取的“高薪養(yǎng)廉”政策,大明王朝的創(chuàng)始人朱元璋在廉政建設方面走的恰恰是截然相反的路子——肅貪。出身貧寒的明太祖在整治腐敗、打造清廉公務員隊伍方面的決心、力度、手段都稱得上“前無古人”。他執(zhí)政時期,曾6次大規(guī)模捕殺“腐敗分子”(當然也有不少被冤殺的),從一品大員到七品縣官因腐敗被殺的高達4萬多人,而且他還發(fā)明許多極其罕見的酷刑對付腐敗分子,以便起到震懾效果。然而結果并不理想,明朝貪官不僅沒有被殺絕,相反貪官污吏一代比一代猖獗。 中國歷史上兩個著名的王朝,反腐倡廉所采取的“一文一武”、“一張一弛”法都失敗了,也給今人留下巨大的評論、想象空間??吹绞穼W家們總結來總結去,得出一條說了等于沒說的結論:自古以來,官吏的貪與廉,主要是由其不同的精神品質、人格追求決定的,而不是由俸祿的多寡“養(yǎng)”出來和刑律的嚴酷“殺”出來,并進一步指出這樣一廂情愿的反腐倡廉注定要失敗。當然,這樣的結論肯定遭到駁斥。許多人就提出反問:那些廉潔度高的國家的官員人格追求和精神品質都高尚嗎? 事實已充分證明,缺乏完備、有效的監(jiān)督體系,公務員的廉是“養(yǎng)”不成和“殺”不出的。當然,這種“監(jiān)督”不是人人皆知的“老子監(jiān)督兒子”或“兒子監(jiān)督老子”式的監(jiān)督,而是必須以法治為基礎的全民監(jiān)督,首先應是將所有官員財產收入公開,讓每個納稅人可以輕松查閱、質疑和舉報。 |